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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北五省(区)实现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

2023-10-31 | 责任编辑 :admin | 浏览数 :337 | 内容来源 :本站编辑发布

10月30日 ,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获悉 :当日 ,陕西 、甘肃 、青海 、宁夏 、新疆五省(区)税务局联合发布《西北五省(区)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 ,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 ,实现了西北五省(区)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统一 。

《裁量基准》内容涵盖税务登记 、账簿凭证 、纳税申报 、税款征收 、税务检查 、发票及票证管理 、纳税担保等7大类52个事项 。在制定过程中,国家税务总局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联合西北五省(区)税务局 ,通过实地走访 、书面调研 、电话问卷 、座谈会等形式 ,广泛征集西北五省(区)税务机关意见 ,重点征集跨区域生产经营纳税人 、缴费人等意见40余次 ,收集意见600余条 。

《裁量基准》对52项违法行为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细化和量化 ,对危害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倡导以签订承诺书的方式教育 、引导 、督促纳税人自觉守法 ;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方法手段 、改正情节 、违法次数 、过错性质 、危害后果等情况 ,合理划分阶次 ,确保裁量基准公平公正合理 ;采取“定额+幅度”模式 ,对部分处罚事项设置了定额处罚与幅度处罚相结合的处罚基准 。

统一西北五省(区)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,是税务部门积极主动服务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,有助于统一西北地区税务执法标准 ,促进区域内税务执法信息互通 、执法结果互认 ,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,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 ,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,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。

据悉 ,《裁量基准》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。西北五省(区)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同时废止 。(记者 :李静茹 通讯员 :殷锐)
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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